| (a) |
有 關 職 系 、 職 級
及 薪 俸 結 構 的 原 則 和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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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個 別 職 系 的 薪 俸
和 結 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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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應 否 繼 續 以 薪 酬
研 究 調 查 組 所 進 行 的 私 營 機 構 薪 酬 趨 勢 調 查 , 作 為 全 面 檢 討 各 個 薪
級 表 ( 有 別 於 檢 討 個 別 職 系 的 薪 俸 ) 的 依 據 , 抑 或 以 其 他 方 法 替 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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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如 根 據 職 權 第 I
( c ) 條 建 議 繼 續 採 用 薪 酬 研 究 調 查 組 所 進 行 的 私 營 機 構 薪 酬 趨 勢
調 查 , 則 在 參 考 薪 酬 趨 勢 調 查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後 , 建 議 該 項 調 查 的 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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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與 福 利 項 目 有 關
的 事 宜 ,而 這 些 福 利 屬 於 薪 金 以 外 , 並 且 是 公 務 員 薪 常 會 認 為 與 訂 定
公 務 員 薪 酬 相 關 的 , 包 括 增 加 新 福 利 或 建 議 更 改 現 行 福 利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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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建 議 適 當 的 程 序
和 架 構 , 使 公 務 員 協 會 及 公 務 員 能 就 公 務 員 薪 常 會 職 權 範 圍 內 的 事
項 , 與 管 理 當 局 討 論 他 們 的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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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
在 何 種 情 況 下 適
宜 由 公 務 員 薪 常 會 自 行 研 究 某 項 問 題 , 而 在 這 些 情 況 下 公 務 員 協 會
與 管 理 當 局 如 何 向 薪 常 會 提 交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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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
行 政 長 官 所 交 付
公 務 員 薪 常 會 考 慮 的 任 何 事 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