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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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總結中期報告內容,並邀請各界人士提出意見)

 

4.1     我們已知悉顧問就五個國家的公務員薪酬管理制度最新發展進行研究的結果,以及顧問認為可能適用於香港的最佳做法。

4.2     然而,在聽取有關各方及公眾就顧問研究結果發表的意見之前,專責小組應繼續持開放態度。中期報告已經發表,我們現正進行諮詢,各界人士可就我們在第三章提出的各項問題,發表意見。

4.3     在這方面,我們同意顧問的看法,即“必須取得關鍵人士對改革的認同和承諾。盡早向公務員隊伍內的管理人員和員工徵詢意見,將有助公務員加強認識變革需求和各種變革方案,消除他們的疑慮,並在構思改革建議時盡早吸納他們的意見。”(見註5)

4.4     我們會在二零零二年七月提交最後報告時作出建議。薪常會隨後會聯同其他兩個諮詢組織,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就如何進行第二期檢討工作向當局提出建議。

4.5     專責小組歡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見。

4.6     如果有任何意見,請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或之前送交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27701室;傳真號碼︰2877 0750;電郵地址︰jsscs@jsscs.gov.hk


     

註:

5. 普華永道諮詢有限公司向專責小組提交的中期報告,第3頁。